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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作文(精选20篇)

时间:2024-06-07 11:53:12 作文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

  今天春节,本来是约好几个初中、高中同学聚聚的,都分别十多年了,非常怀念那时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爱人是北方人,对家乡饮食不习惯,每年都因为这让自己很伤脑筋。回去吧,总有些说不出的苦楚,不回去吧,在外漂泊一年,总想回去看看那儿时的伙伴,还有那曾经伴随自己欢乐童年的花花草草、水水木木,更为重要的是想回去看看爸爸,那一辈子都辛勤劳动、那一辈子都为子女付出,一个人孤独的离去,最终一个人躺在他曾经劳作的土地上,形成一个孤独的小土堆。

  哥哥,是一个拥有父亲品性一样的人,但又不同于父亲,更多的是宽容和理解。他理解爱人的不适,所以上贵阳来过年,圆了一家人在一起过春节的愿望,但是我更觉得自己的不孝和言不由衷。匆匆,一家人又走啦,因为老家还有更多事情、更多人情礼务需要去处理、去维护。

  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谁能够体会一个人的孤独,那种强烈的思乡情感,虽然故乡给自己童年并不幸福,但是有家,一切都值得留恋。想想10来岁去砍柴5分钱1斤卖给别人,那时虽然很辛苦,但是因为有哥哥,有家人,一切都不觉得累;想想两个10多岁的娃娃暑假一起去打工,才有上高中的学费时,虽然那时是多么的无助,但是因为有目标,因为目标一致,所以什么也不怕。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虽然不再为生计发愁,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但是心里都是空空的,荡荡的,好像除了上班,其他的追求还是物资的,总离不开钱这个字眼。每当想像以前一样说说自己的梦想时,现实的残酷都把理想吹得稀巴烂。

  每当工作不顺,每当想重新出发时,都想回故乡去看看,去走走,但是每次回去,看到童年曾经玩耍过的地方,现在都是灌木荆棘丛生或是钢筋水泥铺平的道路,只会更加失落。也许是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也许我们出发有很多偶然性。虽然每每都说不想回去,但是每到春节,又是归心似箭,只是想闻闻那家乡的气息。

  自从背着小背包离开家乡上学的那一天起,注定就回不去了故乡,更多的只有乡愁。

  爱人常说“老家有什么好,有的只是那些小气的乡亲,穷山恶水的土地”,但是我不这么看,故乡是思想的启蒙地、是精神的故里,是肉体的归属,故乡再怎么样不好,最终在人的一生里都永远占据最纯净的位置,因为那是烦躁心灵下的桃花源,那是最美丽年华的思想地。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根本就不同,男人根深蒂固有着根的概念,而女人,只有享受幸福的浮萍。战争是男人故乡的争夺战,所以才有不愿寄人篱下、奋起一搏的惊鸿男人,才有那么多为故乡而战、为故土而战的真男人。

  故乡,那个回不去的地方,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太多回不去的现实生活。我只能远远遥望故乡,愿故土的乡亲愈发从容、愈发和谐安康。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2

  “故”在字典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山庄。平凡的天空,平凡的小溪,平凡的田野,以及平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农村的孩子乐趣总是很多的。当秋风吹亮那金色的麦田的时候,在晒谷场上总会看见几个蹦哒的身影,那金色的稻杆堆成的一座座小山,这里一座,那里一座,这一座比那一座高,那一座又比这座要高,还有还有……那些就是我们

  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只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故乡在越变越好。一栋栋小楼盖起来了,一条条水泥路铺起来了,一堵堵围墙围起来了,故乡的主人富起来了,孩子们跟着过上了 富裕的生活,只是隐隐约约好像丢掉了什么。小溪流慢慢变浅了,甘蔗林慢慢变少了,田野上奔跑的身影不见了,渐渐的,他们都不会知道奔跑的快乐了。再不会有天真稚嫩的脸孔去嗅青草和泥土的味道,不会去看蚂蚁搬家了。话题也不再是“今天去哪里采草药捉鱼”,取而代之的是讨论各色各样的游戏人物,谈论着哪个人物配哪种技能,炫耀着在游戏里又花了多少钱,自己又有哪些绝版的装备,自然而然的接受小伙伴仰望的目光。而当他们谈论着这些的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看着远方:童年该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3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中国历史中,无数位诗人的出现、消失。时间轴就不停地转,往前奔去。

  读过《诗经》,诵过诗词。但我尤为热爱的还是宋词。宋词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有男子有志不能得的悲愤,也有女子独守空房、相思之苦的哀怨。宋词写情极细腻。如李会诗曾写过:“如果说宋词是一朵情花,那么时间就是最好的灌溉。”光阴流转,字词中的情感如醇酒,历久弥香,令人味之不尽。王朝的更新换代,几世几年,都将欢乐与忧愁铺满诗间。

  清高与潇洒,才华横溢。朱敦儒是我比较欣赏的诗人。他威望高,宋钦宗想招他入宫并授他“学官”,他用“麋鹿之性,自乐闲旷,爵禄非所愿”来拒绝。先后又两次因高宗,秦桧粉饰太平再入官场。南渡之后,朱敦儒饱尝战乱流离之苦、国家巨变、亲人离散。他在诗中呻吟感叹“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已到中年的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世态炎凉,“回首中原泪满中”,他望着大宋的半壁江山,心中满含着亡国之痛。然而,他又不甘心沉沦于此,便又写道“迤逦暖乾坤,仗君王雄风英气。吾曹老矣,端是有心人。追剑履赐黄绮,珍重萧生意。”他渴望有志恢复旧山河的志士英豪能带头重整乾坤。可是时代的变化把他的豪情壮志变成了悲愤、怨愤。于是写下“但愁敲桂棹,悲吟《梁父》,泪流如雨”。经此几番周折,饱经沧桑的他心境归于平淡,过起了放任旷达、恬淡闲适的隐居生活。

  每个人年轻时都有理想的生活,有人选择安逸,有人选择成就一番大事业。他也是如此,或许每个人都想过要平平淡淡过着生活,又有多少人因生活所迫而放弃。可他却毕生不懈追求。青年的他过着“红缨翠带,谈笑跋马水西头”的狂放的风流才子的生活,但时间的考验,使他给磨练的对世间感情有一种彻悟。“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在他触遍世间之美好,世间之险恶,世间之炎凉。之后,一种凄美悲凉的美感在他的众多词作中油然而生。“世间谁是百年人。个中须著眼,认取自家身”。

  朱敦儒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忙忙碌碌。国破家亡,使他有了过于常人的豁达。在他眼中国家没了,家也没了,亲人也离散了。如没有这些,他的一生没有这样的跌宕起伏,而应是平平淡淡。他为了回不去的“故乡”曾慷慨豪壮地兴起报国之志,然而最终蜕变成旷达闲适的情怀。

  诗中,字里行间都包含着浓浓情意。就如《陌上花开》中写道:那些古诗似我心中蔷薇,而情感积郁又如长大的猛虎,我不敢轻易放它出来,生怕触伤细弱的蔷薇。是啊,诗是那么的美,但我心中所想,生怕伤害诗蕴。诗人语出肺腑,守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诗、自己的情感。我也如此,只不过少了诗。

  岁月更迭,千年一瞬。披在古代词人身上的历史面纱层层褪去,也让我更加坚定地守望古诗词中如朱敦儒所咏叹的那一缕缕的哀婉心绪。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4

  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席慕容《乡愁》

  年关将至,外婆又问我们何时回去过年。妈妈追问,过年的米酒寻到了吗?

  我很好奇,妈妈一直叨念的米酒与普通的酒相比有什么特别呢。于是我一探究竟,妈妈提起此事就两眼放光,娓娓道来。

  故乡宜兴,冬天有酿酒的习惯。春节走亲串友,主人家总会拿出自家酿的米酒来招待客人。办喜事的人家更是隆重,专门请做酒师上门做几缸好酒,特别是富裕大户人家酿制状元红酒,那真是一等一的考究。

  冬天农闲时,家家都会选好一百斤上好糯米,先将五十斤糯米浸透蒸熟,放入酒曲,待酒酿熟后冲入五十斤冷开水。冲缸后待酒糟浮起,要用木把搅动,大约二三十天酒成熟。原酒还要再发酵,再冲下剩下五十斤糯米所做的酒酿中。将二次原酒并入陶都丁蜀出的酒瓮中。

  做一坛好酒,需要很多乡土元素,三担头陶瓮,竹笋壳、苎麻、羊皮纸。这酒未喝人已醉了。无论是富裕人家十几年做成的状元红,还是寻常人家酿米酒,都是一件庄重又热闹的事。隔壁邻居都会过来帮忙,有技术的出技术,没技术的打下手。糯米蒸熟后腾腾的热气把孩童们引来,偷偷抓上一把放嘴里是常有的事,惹得大人直叫“小心,别烫着!”酒酿成熟后,开缸都是甜甜的酒味,请老爷爷老奶奶尝个鲜,老人条条皱纹都流淌着笑意。

  “可惜现今的人缺了耐心,器具、材质也不那么讲究了。用塑料纸盖酒瓮,塑料桶装酒,这酒便缺了一种味儿。工业化酿酒更是缺了浓浓的乡里情。”妈妈悠悠地叹息。

  从前慢,从前岁月静好,十八年才能做成一坛状元红,其中透着朴素、耐心与精致,如今已然消逝。故乡的村子里已经建起现代化的酿酒厂,只听到机器的轰鸣声,只看到一条条冷冰冰的流水线。再也闻不到家家酒缸里浓郁的酒香,看不见糯米出锅时腾腾的热气,听不到乡邻们相互帮衬时的欢声笑语。

  妈妈还清晰地记着,她小的时候总是盼着过年,盼着自家酿的米酒。那时若是晚上写作业口渴了,就蹑手蹑脚地溜到酒缸旁,揭开蒲团舀上一杯。米酒冰凉冰凉的,冲到胃里很快变暖,脸也变得红扑扑的。外公见了妈妈的脸,就知道妈妈又偷酒喝了。妈妈总是说:“只喝了一杯,就一杯。自家酿的酒真好喝!”外公听了喜滋滋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孩子们偷酒喝了。

  十几年前,外公外婆也搬到了大城市,石臼、石磨、陶瓮之类的旧物无法带到城中,遗憾地留在故乡的老屋,渐渐地蒙尘。

  现在,家家酿酒的热闹景象已经看不见,当农家酿酒工艺已经进入了“非遗”名录时,寻找地道的家酿米酒越发困难。每年末寻找米酒成了外婆的一件心事,失望也是常有的。

  妈妈的神情渐渐落寞,喃喃自语:“故乡,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到哪儿找真正的家醅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5

  每到夏至,空气中潮湿的气味总会让我心神不宁,所以总想找个凉爽的地方待着,于是就常回老家去住。

  我的老家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哪里丝毫没有夏天的气息,在城市里待得太久,总觉得沾染俗世的尘埃,每当回归到自然,才可找回初心。老家只剩奶奶一人,家人想把她接到城中,她却总是不肯,她说:“她过不惯城市的生活,而且老家还有她牵挂的人的影子,她舍不得。”她牵挂的自然是爷爷,爷爷很早就去世了,留下奶奶一人独守着寂寞。岁月不曾减弱她对爷爷的思念,虽未能白首到老,却一生不忘。

  老家的房子后边有一条河,离河不远处又有一座山,每当我站在窗边,看见那明月当空,银色的月光洒在树林上,河水中的时候,我就忆起了儿时的自己。那时还是个少年,月光像一床用沙做的被子,披在我的身上。微风徐来,轻抚着我的眼,我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窗外就像白天一般,能够清晰的看见山上的每一根树木,穿上鞋子走到窗边,又是一阵微凉的清风迎面而来,我的睡意也被这凉风带走了。

  这时我想起了一首诗,“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时还小不能将这诗中的意境读懂,但是就是觉得它很美,于是我望着天空念起了这首诗,天空中没有一片云,只有一轮孤月和无数闪烁的繁星,此时万般寂静,灯火已灭,时间像是被冻结,闪着青色的光,就像是在梦里,除去了尘世的喧嚣,犹如仙境一般。现在想来真希望那个梦永远不要醒来,河水静静的流,风儿轻轻的吹,月光慢慢的洒,一切安好,宁静恬适。

  现在也站在这窗边,窗外是相同的风景,却再也不能进入那样的意境。思索原因,大概是因为尘世种种蒙住了自己的心,掩住了自己的眼,原本纯净如水的心随着流水慢慢的流逝,埋藏在岁月的一隅。一回头就再也回不去,一转身就注定了失去,我们只顾埋头前行,却忘记了曾经美好的自己。行走在灯火璀璨的街道,我们迷失了方向,却没发现地图就在我们的手里,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看着那晶莹的河水,让我想起了儿时的玩伴,曾经我们都是无知的少年,夏天的傍晚,在这河边总能发现我的身影。我们在河中捉螃蟹,钓鱼,脱光了衣服游泳,即使有女孩子在身边也无所顾忌。总要等到父母来找才会恋恋不舍的离开,约好明日再来。东流逝水,落叶纷纷,往日的玩伴早已多年不见,我们早就各奔天涯,走向了不同的路,过着不同的生活,即便日后相遇,也成了彼此的路人,不相识,不回首。

  记得每到夏日的夜晚,总会一家人围坐在庭院里的石桌边,喝着茶,吃着糕点,闻着花香,凉风轻抚,岁月变得沉静如水,带着一点点香味,定格了那个时间。如若还能回到从前,我定要再回到这个时刻,让这一切成为永恒。

  故乡是其实一直活在我的心里,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渐渐逝去,连故乡都在记忆中慢慢变老,老的我们再也回不去,回不去。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6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平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7

  恍惚一梦十年,你的模样曾几何时只能靠梦境才能勾勒,你的恩情随着日益繁重的负担而模糊在脑海之中,你的双眸因了我的世俗而渐渐黯淡了下去,我以为我早已忘却了你。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仍有些思绪敲击着我的心房,让我隐隐作痛。

  于是,我隔着十几年的时光与两小时的车程来看看你,好久不见,你可一切安好?

  记忆中的你很安静,默默地伴随着我们成长。放学后一群小伙伴边舔着冰棍边光着脚丫子撒欢地奔向你,大家急忙放下书包,把小脚放进水里,你就像位慈爱的母亲,不带一丝脾气,总是温柔地抚摸着我们的小脚丫,冰凉冰凉的很舒适。有几个小捣蛋鬼用脚使劲地拍打着水面,浪花一层层激起,溅湿了我们的衣裳,也溅湿了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你包容着我们的任性,纵容着我们的撒娇,我明白你的安静与和平,喜无言,悲无色,你总是一袭雨衣,一片冰心,任山崩地裂地不可逆转,你静默无言地守着这里的一人一物,你像守着年华一样的守着往昔,像守着过往一样地守着回忆。

  记忆中的你很美,有着温柔的侧面,似一位江南雨巷姑娘,朦朦胧胧,散发出一种古典氤氲的温暖气息,阳春三月之时,我就会搬一个小板凳坐在你的身旁,爷爷会教我背唐诗,他抽着自制的旱烟喃喃道:“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这是我从你这里学到的第一首唐诗。几片落到书上的字里行间中,粉红的花瓣散发出淡淡清香,有几朵落到爷爷银白色发梢上,我望着爷爷扑哧一笑:“哦,爷爷头上戴小红花啰。”逗得爷爷呵呵笑,望着爷爷一脸陶醉模样,我和你相对无言,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似银铃般在风中呵铃作响,我想,幸福不过如此吧。

  这样想着,不觉汽车抵达了终点站,抵达了久违的故乡。

  走在久违的小路上,儿时美好回忆纷沓而至。屋门前的那条小河还在吧,是否依旧唱着欢快的歌谣东流去;屋旁的杏花树还在吧,是否依旧三月杏雨簌簌落;屋后的竹林还在吧,是否依旧能听到儿时银铃般的笑声;那燕子是否依旧在屋檐下呢喃着去年的心事;那四季常绿的青藤是否依旧忠诚的缠绕着错落有致的木栏栅;那用青石板铺成迷宫似的巷道是否依旧留有我童年的脚印。

  走到小路尽头,看到了你的模样,我惊诧了,是我的眼中蒙着层厚重华光让你看不清我,还是你的“日新月异”让我辩认不出你?我和你相对无言,却没有了从前的默契……

  屋前的小河因污水早已成了条废河,屋旁的杏树早已砍掉修成了水泥公路,屋后的竹林改种成了果园。这里的新变化让我感到有点不适应,人们为了经济发展肆意的砍伐树木,肆意往河中排放污水,清澈的河水不见了,三月的杏花不再绽放,当年那群与你形影不离的小伙伴,也随着尘烟走到了远方。我的亲爱的故乡,是谁让你改变了模样?

  我站在屋门前,望见被岁月摧残急速衰老的爷爷,再也忍不住潸然泪下。

  我说:“爷爷,我回来了,回来看你,也看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8

  单位离故乡不远,十几分钟的车程就到了。因为是周边唯一的营业网点,有时会有来办业务的乡亲,他们都会喊着我的小名,大多时候我不敢确认,年龄大些的自然相识,只是有些年轻的,每每问起,原是同村,心中倍感亲切。

  离开故乡已经三十年,起初几年,总觉得在外边很不习惯,忙碌的生活,冷漠的面孔,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夜深之时,总会想起故乡,那个掩映在绿柳之下的小山村。快乐无忧的时光伴着村边的那条小河,在心中轻轻荡漾。勤劳朴实的乡亲,金色的麦田。绿油油的菜园里,菜肥味美,丰收的土地上,瓜果飘香。

  故乡很小也很穷,四十几户人家,大多靠种地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单快乐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很幸福。年轻的大多出去打工,大多为建筑工人,早早的走,晚晚的来。夏天晚饭过后,村头的柳树下总会聚集着很多人,年龄大的,年轻的,还有孩子,听老人讲故事,听年轻人说起外边的世界。冬天来了,没事的男人,凑在一起打打牌喝喝酒,而媳妇们则聚在一起,做着永远做不完的针线活。

  很多人都在向往着城市人的生活,平坦的马路,高高的楼房,明亮的街灯,热闹的商城。城里的生活却让我感到的很不适应,习惯了松软的乡间小路,习惯了袅袅炊烟,习惯了麦田的芳香,习惯了旷野中的清新,习惯了着烟熏火燎的味道,当期待的城里生活降临的时候,心中忐忑而惶恐。

  这样的日子熬了几年,不知不觉中故乡慢慢成了远方,虽然我时时在提醒自己,我是农村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太愿意回家,特别是爷爷奶奶去世后,回去的次数越来越少。而故乡也在慢慢的变化着,村边的池塘成了厂房,小河慢慢的干枯了,农田也被分割的七零八落,小时候的记忆在一点点地消失。大多数乡亲都到附近的厂里打工了,有的去了更远的地方,和我一样融入了城市之中。

  每次回去的时候,开始感觉那么的不自然,乡亲们依旧热情的招呼着我这个城里人,依旧是高高的嗓门喊着我的小名。依旧是把地里的瓜果蔬菜硬生生地塞到我的怀里。可我再也闻不到土地的芳香,反而怕脏兮兮的泥土弄脏了衣襟,那份浓浓的乡情,渐渐的陌生起来,和土地一般的乡亲,反而觉得多了几分“土”的味道,我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世道变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每在无常的世间扮演着各种角色,强颜欢笑,唯唯诺诺的日子,渐渐的累了,也倦了。沉积在岁月中的那份淳朴的乡情又一次次地漫过心头,留恋也好,向往也好,那份简单的快乐常常让我泪流。即便是近在咫尺的故乡,我却不能经常回去看看。每次有乡亲们到来,心中总有种说不出的痛,相识的亲人都老了,有的已经去世了,本来小小的村庄现在更显得寂寞孤单。

  也许用不了多久,故乡将会消失,融入到新型的社区,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适应没有土地的生活,会不会和我一样,在经历短暂的虚荣之后,心中还珍藏着故乡的点滴。而我现在还可以回去,可以去推开那扇斑驳的门,去看看即将倒塌的老宅,和埋没在断壁残垣下的依稀过往。

  其实,我也回不去了,岁月更迭,我已经很难回到他们中间,简单,勤劳,淳朴,热情的乡情,对我已经遥不可及了。也许乡愁只是一个美满的符合,他流淌着一缕缕剪不断的相思,是快乐的也是忧伤的。也许他只能珍藏在心中,只能在月夜深处,才显露出他浓浓的化不开情愫。

  真的,我不知道当故乡真正消失的时候,我要到哪里去祭奠我的乡愁。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9

  这年,也是回不去了,我等不了回信,也煎熬不了路,呆在苏州,也挺好。这年寒假,也是约了同学出去的,就在这儿,闲适地瞎溜达。

  我喜欢雪,但是连云港太冷,我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时候,外婆已经裹上了一层厚重的袄子,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与颓废,就像画中的人儿,衣服穿破了也旧了。妈妈从网上邮购了二三套棉衣,苦口婆心地劝她:“现在与以前不同了!你也该穿新的了,可不像从前,要穿到旧。”衣服已经寄到了,但外婆还保持着最后的朴素与节俭,那件衣服一直被她珍藏在衣柜里,出去走亲戚时才会穿。

  我喜欢热闹的夜晚,却也讨厌不眠的夜,乡下的每一寸土地都能制造出喧嚣,渗透铁窗的间隙呜咽的冷风,陌生的脚步踩在泥泞的雪地上,发出含混不清的诅咒,于半夜三更将你惊醒的莫名鞭炮声,太吵了,我的耳膜也无法得到暂时的休憩。

  我喜欢口味重一点的食物,却怎么也吃不惯外婆腌的、煎的、煮的咸鱼。外公老爱吃的拳头大小的芝麻汤圆,太咸太呛,又太甜。我也不该这么挑剔的,但我却完全无法适应家里长辈的口味,我都怀疑自己是一个外乡人。除了这些个人所喜的食物,就是一些平平淡淡的家常菜,一个仅刺激了味觉,一个又让人乏味,实在无法形容家乡的每一餐给我带来的冲击。

  但我喜欢那云涤雾绕般的神秘感,故乡的烟囱里飘起的蓝绸似的烟和丘陵上的霭,始终令人感到脊骨发凉。外婆在灶房炒菜时,我就在外头发呆。冬天菜园露在上头的菜叶,总是病态的,发紫的;雨蓬里的鸡,总是凶神恶煞,让人觉得,它们下一秒就要用它们锋利的尖嘴,将我们啄食至白骨森森。我更不常去菜园里看鸡,陶罐里的碎冰,随手捣弄几下,就让双手红肿了。妈妈说小时候上山曾遇到过一条大红蟒,我也就不敢往山上跑了,除了这个,就是怕迷路,迷路了,就怕——回不去了。

  故乡不曾带给我愉快的回忆,只是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既危险野性,又令人回味。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0

  故乡,是什么?是让我留下那么多美好回忆的地方吗?不,我认为故乡是永远回不去的那段在记忆里无数次被美化、被依恋的时光,是一份再也找不到的味道。

  比起我几乎已经记不太清的故乡的样貌,那一碗敲肉羹的模样和味道倒是在我的记忆里分外清晰。当时,一条热闹的小吃街,一张简陋的餐桌,一个蓝边白底的碗中,里面是包裹了蘑菇、肉丝、豆腐,猪肠,还有几根细面条的淡棕色的汤汁,上面撒了少许翠绿的香菜,耳边仿佛能听见味蕾的爆炸声。一口喝下去,香浓的汤汁和着猪肠的脆爽、豆腐的滑嫩、蘑菇的鲜美、面条的劲道以及肉丝的鲜香融合在了一起,谱就成了一曲绝妙的乐章,让灵魂直往天国的方向飞腾而去……

  这是正宗的故乡味道,到现在为止,哦不,我这一辈子也许只吃到,也只能吃到过一次。几年后,我重新回到了那里,小店重新装修了,看起来比以前干净多了,生意也还是很好,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味道了。

  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在记忆里对那碗敲肉羹做了太多的美化吧,而今我看着眼前曾经是乡村和草地的高楼大厦、繁华街道,在心里默默地说:故乡是什么?故乡是回不去的时光,找不到的味道,是再也不得到的东西,也是心中被牢记的美好时光。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1

  我在北方待了有十年了,中途也有回去,四年的记忆一直在我回忆中游走,我记得我的故乡是泥土地,走起来软软的,我家大院旁和大院后被树林铺满了,园前还有一些竹子掩映着,竹子看着很散,却看不清竹子后面是什么,它在掩映着什么。

  我对故乡总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感,它是很美的,可也是我惧怕的地方。

  一座座的高楼建起,因为临近长江船只有很多,有些水面大的地方还有巨轮,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街上的行人各自忙着去做自己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街上的保洁阿姨很早起来,他们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每天四点准时到达,他们照顾着这个城市,把它打扮得很漂亮。

  公路中央的交通员有序的指挥者,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路上的行人也很守秩序,他们看见路上有垃圾,就会自动捡起来,扔到垃圾箱里。

  在餐厅里地上的大理石非常光滑,墙上会有发光的石头,让我感到新奇,服务员也很有礼貌,餐厅里播放着佛系的那种音乐,我并没有感到厌烦,而是感到轻松。

  我回老家的那天正好是奶奶生日,所以把整个餐厅包了下来,二楼虽然不能看到这个城市的所有风光,单窗外的景也是格外的迷人,绿油油的街道两旁,中间一条公路上任由一辆辆车驰过。

  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甜点,有可乐,有熟食,有火锅,水果等好多好吃的。我面前除了这些,还有餐具,高脚杯这个名称,我一直有个疑问,杯子还能有脚?

  我静静的走在大街上回想着以前的这里,回想从前的我。

  这十年这里变化很大,越来越美了,不过没有十年前那么自然了,现在这里很美,却很别扭,可能我还是喜欢故乡,那繁花铺成地毯,泥土清新,与野花野草的气味发酵混杂在一起,鸟儿的伴奏,让人放松,自然。

  可故乡永远回不去了啊!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2

  犹记儿时,故乡的景色如春,清香馥郁,背上行李离开,归来时故乡只有白皑皑的冬天。而儿时故乡只能像一副永恒的画卷装饰在我的心口。

  回不去的不只是风景还有那纯真无邪的友谊。

  当年的冬天很少下雪,下了也不过一两天便化了,在故乡最大乐趣就是与小伙伴一同而放风筝,骑着自行车,后车座上,放着我最喜欢的蝴蝶风筝,和他们“噔噔噔”地飞驰到平旷的田野里,可能是大多都是女孩子的缘故。风筝总是飞不高或者飘着飘便落了。让人最可气的是,经常会有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拿着玩具箭将我们的风筝射落了。

  但是他们总会帮我们将射落的风筝,再次放飞,比之前的还要更高。这样我们非常怀疑他们只是,找不到理由帮我们,而用这种让人气愤的方式罢了。

  这真是天真烂漫的友谊啊。而如今面对着熟悉的乡村,户户紧闭的窗门,寒冷孤寂油然而生。

  今年的冬天冷的格外厉害,竟让小伙伴们的家门紧闭。在呼啸的冷风中,我弄了弄一上,骑车走在回家路上一阵大风席来。

  车背上的风筝,飞上路边的树梢上,我连忙下车去拉绳子,不幸,风更大了一分,肆意揉虐着我弱小的风筝,使上下左右摇摆。

  绳子最终还是经不起寒风的摧折,断了,风筝被绳子抛在空中越飞越远了,带着我对友洎的牵挂飞到了远方。

  在岁月的消逝中,即使我的友谊改变了,然而我对的故乡的思念不会改变。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3

  父亲走后,我决定卖掉老屋,接母亲进城。

  收完房款,母亲眼巴巴地看着我将老屋的钥匙交给了买房者,望着母亲那满脸抽搐且拧在一起的经络像一把尖刀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上。得了钥匙的人,自然是喜上眉梢,相比母亲的难受让我有种后悔莫及的凄凉。

  临走时,母亲绕着老屋的院落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仔细的看看这儿,看看那儿,一双黯然失色的枯瘦的手,抚摸着房后菜园里的一棵桃树,叮嘱它的新主人悉心照看,说起这桃树的果实,母亲更像是一个孩子,兴奋地向买主比划着那诱人的大红桃子,形容着那一个个大桃子让人垂诞欲滴的滋味。

  老屋后面大致有一分半地,那些年在父亲和母亲的劳作之下,成了我们全家人的菜篮子。别看地不多,在父母的算计下,这菜园就是一个百宝园,一般的时令果蔬应有尽有,像葱蒜、香菜及韭菜、辣椒之类的属于常种品种,母亲将它们划为作料之类,种植于地块的中心位置;西葫芦和佛手瓜则种于地块边缘,它们的藤蔓乖巧的爬上父亲搭起的木架,在地块的边缘处筑起了一道屏障,繁盛之时,那一个个西葫芦、一个个佛手瓜威武的如同将军,笑哈哈的将木架子压得气喘吁吁;西红柿、茄子、豇豆、四季豆则将整个菜园点缀的风情万种;小青菜、菠菜、生菜、油麦菜等绿叶菜则是见缝插针,被母亲调教的鲜嫩健硕,如梦似幻。站在已归属于他人的菜园,我的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体味着母亲强忍着的不舍之情,我本想催促母亲走的嘴巴始终没能张开。哎,我知道,这小小的菜园子曾经是我一家人的菜篮子,这里面有我们一家人的欢笑,更有母亲经年累月的辛勤和美好的回忆。于是,我站在一旁,仔细的听着母亲的话,虔诚地端详起这一分半土地的厚重来。

  紧邻菜园子旁边的地方就是我家的猪圈,六畜兴旺几个字依然十分清晰地贴置于猪舍的砖墙上,母亲触景生情,转过头来给我说:“你还记得那一年,我们家喂了两头大肥猪,杀猪的那天,六七个精壮的小伙子硬是绑不住它。对,我想起来了,就是你考上中专那年,我们把另一头大肥猪卖了给你凑够了学费呢。”母亲不经意的话语,让我心里一震,我快速在脑海里扫描起了往事,二十年前父母的勤劳画面便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起来。人都说故土难离,然而我却这般狠心的让母亲离开了生她养她的故乡,不孝这个词语立马就蹦在了我的心上。我的心真是五味杂陈,烦闷不堪起来。母亲发现了我的心事,笑着安慰我说:“走,儿子,妈跟着你去城里享福去。”我望着母亲,苦笑了一下,心想本应是我安慰母亲的,反倒让母亲安慰起我来。

  母亲走在前面,边走边向一旁新的主人交待着如何利用国道边的便利发展经济,譬如怎样开农家乐、如何办商店……母亲在老屋就开了一辈子商店,其中也开了几年农家乐,对于农家乐的经营最终由于人手不足而搁浅。办商店时,母亲经历了山洪暴发之时商店被毁的惊心动魄,享受了全家人拼搏奋斗,重新盖起平房,新商店开业的喜悦。今天离别的最后一站,母亲特意走进院子前半截开商店的平房里,抚摸着那些陈旧的货架和柜台,这里是我们曾经唯一的经济来源,是这里让我和妹妹的学费无忧,是这里让我们全家人衣食不愁。我紧跟其后,透过母亲的背影,我知道她的眼里满满的装着这座院落里的风雨华年,装满了喜怒哀乐,装满了一个个理想和希望,装满了故乡的情怀,然而这里即将成为她的回忆,这里不再属于母亲,不再是我们的家了。母亲那轻柔的抚摸,更像是在抚摸着孩提时的我,那么柔情似水,那么语重心长,那么慈祥,我晓得这是母亲在内心深处向老屋、向一辈子的故乡情愫做着告别,也或是诀别吧。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4

  我的故乡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三面环山,村东潍河蜿蜒,河里片片苇行,山水映画。

  春日里暖阳融融,槐花盛开,满村的香气。杨絮飘扬时,漫山野花。每年六月初八逢庙会,凡是和村里有亲戚朋友的,都会来很多客。大集从村东一直排上山顶的庙四周,一年一次。信客写文烧香,叩拜神灵,无限虔诚。山上山下,香火袅袅。至今已有快十年没有见过那种场景了。此时的家乡,应是山楂红了,果子熟了,杨叶黄了,苇叶枯了。冬来虫鸟寂寂,万籁沉静。唯有西风飒飒,不肯稍息片刻,钻进没有关严的窗子。落光了叶子的杨树,指向灰白的天空,不时碰着彼此空荡荡的树枝,连同穿过树枝的电线,发出突兀的声音,这时人站在天地间,则愈发显得渺小而瑟瑟,唯有偶尔停下的麻雀,叽叽喳喳地能增添一点生气。

  儿时除了上学之外,我最大的工作就是去挖野菜和放羊。早上的露珠莹亮清透,在上学之前先把羊群赶到西山上吃一会草。我就坐在山顶等着日出,太阳从红红的云霞中一跳一跳出来的时候,只眨了个眼,它就已经出来很高了,又后悔刚才没有好好地盯着看。日暮时分,羊群都在认真地啃着青草,吃饱的那只老青山羊不时抬着头看着东方的路,山的那一边,是镇上的集市——它的孩子都被从那条路上牵走,再也没有回来。

  伫立海边,眼前潮水来而复去,身后路上车水马龙,忽然感到人的渺小和孤独。有哪一条路,是通向家乡的呢?哪一辆车可以搭载回家呢?我们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一棵稚嫩的幼芽,在肥沃的乡土成长,壮大,透过故乡的大树,尽情吸吮她所给予的春风细雨,沐浴她所给予的阳光雨露。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想让自己长成一棵树,经风历雨,刚强抵砺。某年某月,年年月月,呼啦啦乌呀呀涌入某个城市。自从那年立秋踏上北上的列车求学,这些年来从来没有真正意义的回过故乡,因为父母兄弟都已经跟随这滚滚浪潮,也从故乡出来了。这些年求学求职,北上南下,辗转不停,家、故乡也随着父母的搬动,慢慢模糊了概念,但我的内心一直清楚地知道——那里,才是令我心灵栖息的地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破碎了树的梦想,只是一根藤条,为了在一座城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不得已挥刀斩断了自己的根,所有美丽辉煌的梦,最后却只是将自己编进了一只竹篮。

  坐在晃晃悠悠的公交车上,我打量着这个城市,闪闪烁烁的霓虹,喧喧嚷嚷的的人群,灯火通明的街市,残存在巷子里的黑暗,和这黑夜背后的躁动,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安静,和安宁。马路上尘土飞扬,夹杂写夹杂着落下的枯叶不时飞起来。这本该寒冷的深秋,却还连法桐的叶子都没有枯尽。一切熟悉,而又陌生。

  想起曾经与一个少数民族的男人相爱,决定为他背井离乡。接近毕业,恐惧感愈演愈烈,终于理解了那些远嫁的女子。他们的无助,他们所谓的追逐。与男人的远走不同,男人是一个家庭的根,他漂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土壤,落地生根,他带走的是一个家;而女人失去了故乡的根,她带走的只有自己,选择了追逐风,风到哪里,她就到哪里,继续过她依附于风的生活。天渐渐地凉了,亮地也越来越晚了,我却从来都不着急。前尘缈缈,如沙,已从眼中沉淀心底。脆弱的人每日吃饭睡觉,强大的时间却无日无夜在奔走疾驰,所到之处一扫而光,片甲不留。悲哀而又令人振奋。

  依稀记得小脚的奶奶梳着髻子,佝偻地拄着拐杖,走到院子的梧桐树旁,嗔怪着:“你们这些嗦猴儿怎么又敢从墙上跳!”那半耷坍圮的老墙,我们不知从上面爬了多少回,爬上去、跳下来,男孩儿、女孩儿。奶奶已离去十五年了,老院子里青石砌成的墙上葱茏着绿色的菜豆,缠缠绕绕地爬满了记忆,似乎还在等着娃儿们回去,在炒上一盘喷香的菜豆……可今日,不光奶奶的老院荒了,我家原本的新院也荒了,四年前回到老家,院里的灰菜已过半米深,长得又粗又硬,拔都拔不动。西山的青石采光了,只留下一个个巨大的石坑和一堆堆石渣、土渣。腿臂粗壮的挖掘机、推土机、爆破机、碎石机都转头到旁边的山岭,有青石处机器隆隆,人声鼎沸,尘土飞扬。陆续的有一些人搬到村的另一边去住了,因为采石爆破的时候时常有石块飞到住户家中,有一些人搬到城里了。老人们扎着堆儿对着村西指指点点,说是采石坏了山的灵脉,所以这几年村子里几个年轻的姑娘得了病。如今再回去,不敢去看,也不敢去听,心里疼的慌。

  每一次的离去,都是一方回不去的最美风景。彼时花开遍地,彼时黄叶萧萧,而只有故乡,铭于心,刻于骨,忘不了,回不去。

  故乡,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5

  不知不觉离家已整整6年,才十几岁的人却有将近一半时间是在外度过。

  我生在一个小县城,小县城的孩子想要博得更好的'前程,只能背井离乡去省城读书。姐姐初中毕业那会儿,去省城读书的人还不多,幸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极其重视,毫不犹豫的送她去省城读高中;及至我,竞争更为激烈,父母更是小学毕业就将11岁的我独自送去西安读初中。

  乡下孩子刚进城,啥都没见过,啥都没吃过,甚至普通话都不标准,不敢开口说话,着实自卑了好长一阵子。记得初一整整一年在班里开口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那时候暗暗在心里想,这应该是最不会忘却的一段日子了吧,然而如今对此的记忆却早已模糊不清,记得真切的反而是每夜学校外面小区里透出的盏盏昏黄灯光。

  在外寄读的日子一到晚上就格外难熬。每夜下晚自习,同学们都各自回家,只有我们少数几个外地孩子默默收拾书包,回到楼下的宿舍。想家厉害了,就去操场走几圈,看围墙外面高楼里的万家灯火,想像着什么时候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猜着父母此时在家中小院做些什么。

  姐姐长我10岁,她15岁外出读书时我才5岁。印象中和姐姐一起成长的时光也是少而模糊,也曾因为姐姐不在家我能独享父母的宠爱而窃喜,不想短短几年之后我也同她当年一样背起行囊北上求学。

  姐姐读书之时,不会穿衣打扮,每一季都是母亲从家里寄去衣物给她。记得有一年寒假回家,母亲拉着姐姐把满行李箱的冬装试遍之后,意犹未尽地问那些寄去的春装、秋装如何,穿着好看合身不,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姐姐春秋时节的模样了。自从离家读书起,故乡于我们,便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梦里不知身是客”,如今我自己在西安求学也将满6年,和身边的同学早已混熟。父母也专门在西安买了套小房子以便节省周末回家时间,不用每次都得坐火车回县城;偶尔回县城,故乡的幼时玩伴也已生疏,曾经打滚的门前小路也已不见旧时模样。

  我们这一代孩子虽说长在城镇,却常年在外读书,不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11岁离家之时,尚不知人情世故、社会经济,更不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深情;如今南来北往,长大成人,才发现,曾经向往的远方不知不觉中正在脚底铺开,而曾经厌弃的故乡,却在不经意间变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6

  语文课。前排同学转过头:“凡凡,问你个事。你说故乡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这么多名人以它啊为题材?”我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教材,故作深沉道:“故乡啊,就是一个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包含着你特别熟悉的亲切的地方…现在你小不懂其中道理,等你上大学时离开家乡你就会魂牵梦萦的想回到的地方……”“停,停,停!…你们喜欢写文的就是矫情!不用您老解释!等会我自己问老师!”前桌一脸嫌弃地说:“咦~被你恶心到了……”“嘁,有本事别问我问题呀。”我满脸傲娇的白了他一眼,继而目光转向窗外。对啊,故乡有什么好的呢?可以得到这么多文人的青睐?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想知道。忽然之间想起一首名叫《乡愁》的诗。“小时候,乡愁是……”将全诗背了一遍,忽然感觉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一个人一直在家的周围晃荡,他是感觉不到家乡的温馨和亲切。当他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时: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树:也许因为它曾在炎热的夏天给他一片清凉。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草:也许因为它曾让他学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滴水:也许因为它曾在某一刻给他一瞬清凉的慰藉。

  时间急迅。当你真的开始眷恋起这些东西时,其实你已感到了世态炎凉。你的心脏会努力的跳动着,呼喊着:回家吧,回家吧!哦,好!迎合自己的念头,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变了,真的变了。它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我是这样理解“故乡”这两个字的:故,已经为过去式的‘梦’,乡,有着浓郁亲切感的地方。所以,在我的眼中,“故乡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充满往事充满着亲切感的地方。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7

  我似乎是个没有故乡的人。

  这个“没有”,不是那个“没有”。就像牙牙学语的两岁多的儿子从外面疯玩儿回来找不到妈妈的时候,就常常会摊着两只小手说,“没有妈妈”。我要说的没有,也是找不到故乡,找不到回乡的路,那种状态。

  我对故乡的记忆,是小时候住过的一条小巷子。记事儿起家里就住在一个有黑色门斗儿的小院里,院里有一棵很没有情调的杨树。对面街,是更拥挤的几家人挤在一起的更小的巷子。傍晚的时候,我们会到那个巷子和一群小朋友疯跑,跑得天昏地暗,直到妈妈叫回家吃饭。那竟然是我对无忧无虑的童年快乐最早最深刻的记忆。

  我还记得爸爸妈妈工作的机关大院。那里面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有一年先生去武汉出差,我跟着过去玩儿。在先生去座谈的时候,那个机构把我安置在一个党员活动室看闲书。就是那种冷冰冰的办公室,桌椅板凳,还有挂在很古老的报刊架上的报纸杂志。但我在那里呆坐了两个小时,开心得不要不要的。因为那个办公室上了锈的味道和摆设,让我想起了小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朝气蓬勃的样子。

  但小的时候就是想离开。

  第一次可以离开,是去离家并不远的地方上大学。那会儿没有故乡的概念,只有第一次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惆怅和慌张。大学毕业后回到父母身边短暂工作了一年,还是想走。觉得只有离开,才会激活自己。然后去国离乡三年。那会儿的故乡就是父母,那会儿的记忆就是离家一年半回来探亲的我,抱着在楼下迎接我的妈妈泣不成声,那种刻骨铭心的想念。

  第一次出国上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被迫的精神上的独立。做乖乖女的年代,觉得天大的问题,哪怕是最痛苦的失恋,因为父母在身边,都可以熬过去。在国外上学最难过的是寂寞。曾经一个人在狭小的公寓里扯着嗓子唱了一下午的歌儿。没有伴奏,没有卡拉OK,就是一首一首地干唱下去。拼论文的时候,在每一个电脑存盘上都写上一段励志的话,其中一段我至今记得:“人的一生总是有那么几段时间是特别无助的时刻,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忍着熬过去”。

  回国了,仍然是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但是,故乡是触手可得的。有时候,周五心血来潮买个机票就可以回家给父母一个惊喜。

  直到有一年,父亲忽然看上了一个海边小城,然后毅然决然地把家乡的房子卖掉,大迁移到了那个城市。于是,从那时起,父母是父母,故乡是故乡。我和故乡慢慢失去了联系,我彻底离开了故乡。

  而我,在巨大的城市东奔西突地闯荡,从一个腼腆木讷的文静女子变成了一个滔滔不绝的愤怒青年。然后,结婚,然后又走了。走得更远了。这一次,竟然有十几年没有再回去过故乡。

  故乡离我越来越远。远到当有人问我你来自哪里时,我慢慢开始踌躇。走南闯北的人生,每隔几年就会换个城市甚至换个国家,我开始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

  然后,暂时落脚在一个南辕北辙的地方生活。曾经向往的远方生活,就像一个毫无瓜葛的背景板。越来越多的时候,在梦里醒来,或哭或笑,都是因为故乡这两个字。

  故乡慢慢变成了琐碎和温暖的记忆。

  而年逾八旬也已经离乡十载的父母,现在的执念就是再搬回故乡去,却已经是难以实现的梦了。

  幼子刚刚开始去幼儿园上学。有时候半夜哭着醒来,大声喊着妈妈gohome,妈妈go home。他也将跟着父母到处游荡。我最担心的是,他长大的时候,会连我都不如,因为他也许压根儿就想不清楚,到底哪里才算是故乡。

  睡吧,睡吧,you are at home now。对儿子说,也对自己说吧。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8

  是夜。雪下得极大,披在我的身上。我呆呆地站在那儿。身上,黑色的树皮与白色的伤痕交错着。黑与白,岂不是最接近枯萎的颜色!我也将枯萎!

  小时,我也曾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我翠绿的叶,在风中摇曳,曾有多少天真可爱的孩子,爬到我身上,就着晨露吃榆钱儿,边告诉我各种好玩的事,甚至新学了一两篇课文,都会卧在杈上,悠悠然地读给我听……阳光明媚,我的叶儿,颤着,摇曳着,奏着一曲曲乐曲。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年,我也长大了许多。

  有一天,这个地方的‘县委书记’下乡视察,看到我枝繁叶茂的模样,便轻声对旁边说了些什么。我远远地看到微笑地看着我,想是在夸我,我也笑着看他,不曾想,等待我的竟是斧子与锯子。他们将我的根锯下来,装上卡车,运到市里去了,我被移植到一个公园里,在那儿,我水土不服,终于病倒了。他们不明原因,无论如何,我的病还没好,叶儿全黄了,榆钱儿也落了。

  他们认为,给我治病是白费工夫。于是,有一天,随着荡着杀气的锯子声,我倒下了,只留一个树墩。树墩上的纹路,条条闪着愤怒的光。

  我呆呆地站在雪中,泪水滑落,在一个雪夜。我知道了,回不去的,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19

  眼前站着一个身着军装的小伙,二十来岁瘦削的脸上蒙着一层炮火的灰,但也掩盖不了眼睛里透露的单纯,如初次相见时的干净。手臂上包扎着一层薄纱布,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他还是水生,只是褪去了青涩,多了一份军人的风骨。

  宏儿其实已不太认得出水生了,毕竟也有二十多个年头未见了,但也许是默契,他们认出了彼此。“宏儿!”在研究作战地图的水生一抬头便认出了宏儿。宏儿从事文字工作,如今解放的曙光越发迫近,他作为代表来探访前线的军人。宏儿也立即认出了水生。他们不约而同地抱住了彼此的胳博,又用力地握了几下,亲切得如从未分开过一样。

  “宏儿哥,真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水生快活得咧开了嘴,仿佛再也合不上。“闰叔还好吗?”宏儿眼前又浮现出一张布满了皱纹的苍老的脸和朴实的徵笑。“父亲几年前就去世了,葬在世世代代生活的海边,他死后,我就出来当了兵,我的兄弟姐妹还在种地,但生活也好些了,只是。……。苦了父亲这一生操劳………”他的眼神里有几分忧愁,忧了一会儿。

  “老爷呢?”

  父亲好几年没工作了,在家写些文章。日子凑合。”“另别叫老爷了,这么多年的交情,怪生分的。”

  水生笑了,他不是当年卑微的闰土了。

  宏儿手中的笔上有一束很别致的羽毛,那曾是自己送给他最珍贵的礼物。他不由激动了起来,聊起了曾经玩耍的时光,尽管很短。

  无论曾经还是过去,宏儿总是那样大方,给人一种温暖,让水生不自觉的放下戒心和那些世俗的界限。他曾幻想过无数次再次见面时的情景,甚至会以为他们可能会擦肩而过却无法相认,却没想到时隔多年他们的友谊任然如此。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篇20

  想起故乡,如将漂浮的茶叶轻轻吹开,热气扑腾而来湿了眼眶;想起故乡,好似小斟被时光发酵的往事,甘醇且留有余味;想起故乡,是谁在暗处操纵记忆的列车穿过时光的隧道顺着那长长、长长的铁轨……回到那片土地。

  故乡在重庆,一个平凡的小镇上,没有大城市的喧闹繁华,她是位安祥的老妇人,静守着,这一颦一蹙都那么从容。

  我爱故乡的那条铁轨。在屋里做作业,时而能听到阵阵轰鸣声。黄昏时分,随着外婆、外公、爸爸、妈妈,我便欣喜扑向那条条纵横交错的“玩具”,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在铁轨上行走了。黄昏把余晖化作粉未,涂沫在每个人的面庞,涂沫在远处的屋场,铁轨闪着光,一亮一亮的。调皮的我张开双臂,毫无顾忌地向前走,火车来时,便机灵地跳下来,躲到外公怀里去,外公时常是一脸惊恐后眉头又舒展开来。这份家庭间的温馨,铁轨是最好的目击证人。

  我爱故乡排排苍桑的榕树。榕树栽在铁轨边的站台,个个都是捻着胡须,面目慈祥的老人。那粗壮的枝干,几个人都抱不住,我最喜欢的是它半吊在空中的“胡子”。密密麻麻地垂吊下来,给它们带来一丝仙风鹤骨的神气。春天时,杜鹃花开在一侧,红得斗艳,又增添了几分生机,而老榕树始终如一,似在这站台上等着什么,它在期盼着久未归的亲人么?我不禁想,远方的外公外婆,你们也是如此这般盼望着我回来么?

  我爱家乡的酒家。邮亭以鲫鱼出名,好吃得是没话说,虽说装潢没都市酒店精致,但一家人团聚着和气地吃顿饭,那气氛是无论如何在别处体会不到的,重庆人豪放,不拘小节的性格在饭桌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划着拳,罚酒喝,吁寒问暖,各种声音接连不断,火热的火锅入肚,暖了胃更暖了心,众人脸上映红了,都洋溢着满足的笑,我被一种温暖的气氛包围着,沉溺不可自拔。

  走在长沙街道,听到的是嗽叭阵阵,看到的是香樟梧桐,品到的是湘菜,便时不时拨动心底的那根弦,想到久未回去的那片土地。火车鸣笛,留下了我的儿时,把我带离故乡,让我在他乡生长。今日飞机展翅,载着我回到故乡。仍是不能忘怀那长长、长长的铁轨,一头连着我,一头连着她,一头承载着未来,一头连接着过去。

  “轰隆轰隆……”可否又开始一场新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