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诗文 > 冯梦龙的诗 > 欧阳晔破案

欧阳晔破案

[明代]:冯梦龙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欧阳晔破案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注释

致:造成。

狱:案件。

临:面对。

狱:监。.

讫:终了,完毕。

色:脸色。

惶:恐惧,惊慌。

顾:四周看。

佯:假装。

治:治理,管理。

劳:安慰。

箸 zhù:筷子。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决:决断。

独:只。

自:亲自

所以:......的原因

民:老百姓

去:去除

坐:使.....坐

冯梦龙简介

唐代·冯梦龙的简介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 ► 冯梦龙的诗(3篇)

猜你喜欢

题山居

唐代曹邺

扫叶煎茶摘叶书,心闲无梦夜窗虚。
只应光武恩波晚,岂是严君恋钓鱼。

忆江南 其二 宫门口

近现代杨圻

宫门口,流水杂松风。楼殿无人丹桂落,五更风里景阳钟。

秋月满离宫。

曹氏寒碧即事

宋代葛绍体

屋头杨柳绿参差,小竹疎花此更宜。

帘漾水纹闲昼日,早秋风物似春时。

送李司训之乾州

明代傅圭

案牍劳终日,何如此职清。坐谈惟往圣,环立有书生。

棘院频抽句,贤关久擅名。尽心期报国,端不负生平。

呈孙东美

宋代韦骧

露气侵帘幕,萧然夜已分。括囊停较艺,倚几重论文。

邂逅成相际,从容慰所闻。溪船行各去,回首只秋云。

传神诗

宋代陆佃

富贵从来我自知,商岩霖雨偶愆期。祇应须鬓年来改,不及高宗梦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