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雍正十三年十月,以西北两路大军已撤,大小事件俱交*理事务王大臣办理,遂裁撤办理军机处。*理事务王大臣: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协办*理事务:平郡王福彭、大学士徐本、朱轼(乾隆元年九月卒)、公讷亲,尚书海望。高王凌
2.西北军区某集团军贯彻执行军委有关精兵简政文件规定,将下属B师列入裁撤行列,重新整编为地方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