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候选官按期至吏部投呈本人履历以待铨选。
⒈ 清 代候选官按期至吏部投呈本人履历以待铨选。
引《清会典事例·吏部·汉员铨选》:“康熙 二年定,人文到部,每月初一投供。”《六部成语注解·吏部》“投供”:“此员将得选缺,则吏部召之来署,令其书写履歷单一纸呈交,以凭查校。”
⒈ 清制,候补官每月到吏部投呈履历,以待任用,称为「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