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ínguì

秦桧


拼音qín guì
注音ㄑ一ㄣˊ ㄍㄨㄟˋ

秦桧

词语解释

⒈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为后人所唾骂。

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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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句


1., 壮志未酬的岳飞被秦桧害死了。

2.秦桧做贼心虚,惶惶不可终日,终于一病不起,于1155年10月一命呜呼,结束了罪恶累累的一生。

3.宋高宗赵构与秦桧可以说是天作地合的一对昏君奸臣,他们在卖国乞降、认敌作父、摧残爱国力量、迫害民族英雄岳飞等罪恶活动中,沆瀣一气,臭味相投。

4.他表面上不像秦桧或韩胄那么张牙舞爪,长期内只是以右相身份独相,而勾结了杨后,其权势却更加牢不可破,以至主持和发动了废皇储济王赵,而立宋理宗的政变。

5.岳飞和秦桧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他们的死有如桑弧蓬矢。

6.岳飞和秦桧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他们的死有如桑弧蓬矢。

7.秦桧做贼心虚,惶惶不可终日,终于一病不起,于1155年10月一命呜呼,结束了罪恶累累的一生。

8.臭名昭著的秦桧,用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成为千古罪人。

9.秦桧听了,厚颜无耻地哈哈大笑,说:"由他们去笑骂吧!"。

10.岳飞碧血丹心,抗金报国,却被权臣秦桧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