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词语解释
民政[ mín zhèng ]
⒈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英civil administration;
引证解释
⒈ 犹政事。
引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水》:“汉和帝 时, 右扶风 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 梅尧臣 《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
《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⒉ 民主政体。
引梁启超 《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 《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 江 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⒊ 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国语辞典
民政[ mín zhèng ]
⒈ 地方人民的政事。
引《宋史·卷八·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英语civil administration
德语Zivilverwaltung (S)
法语affaires civiles
分字解释
※ "民政"的意思解释、民政是什么意思由文学号汉语词典查词提供。
造句
1.国民政府留下的是一个贫穷落后,百孔千疮的烂摊子。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
3.,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贯要求和传统作风,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4.望着丰收在望的庄稼,村民们个个笑逐颜开,夸赞党的富民政策好。
5.,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贯要求和传统作风,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6.在中国**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新成都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经济初步繁荣,社会风气大为改观,整个城市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7.第四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8.1939年6月1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致电重庆市政府,要求在房屋稠密区域开辟火巷,拆除不必要的建筑物,并酌给迁移费。
9.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0.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贯要求和传统作风,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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