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订立婚约。
引宋 王曾 《笔录》:“朕后宫中有诸女,当约婚以示无閒,庶几异日无累公等。”清 姚鼐 《张贞女传》:“今律与人约婚而中背者有刑。”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非有复译不可》:“他看得译书好像订婚,自己首先套上约婚戒指了,别人便莫作非分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