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吉祥之事。古指祭祀、冠礼、婚嫁等。
引《易·繫辞下》:“吉事有祥。”《礼记·曲礼上》:“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郑玄 注:“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汉 贾谊 《新书·容经》:“吉事上左。”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噫!活人见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动出魑魅魍魎为寿乎?”
1.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