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用指尖代笔写字。为书法艺术的一种。
引宋 马永卿 《嬾真子》卷五:“温公 夏县 私第,在县宇之西北数十里……诸处牓额,皆公染指书。其法以第二指尖抵第一指头上节,微屈,染墨书之。”郑义 《迷雾》十三:“‘这幅字,送你……’她展开 曹操 的《龟虽寿》。狂草,指书,益发古朴而随心所欲。”
⒈ 以指头代笔蘸墨写字。
1.用指头写字与用毛笔写字的一大不同之处,就是指书如利刃破竹、尖凿穿石,笔画流利生动。